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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富食物供应
对应2019 冬训
第八篇 基督─受咒诅并挂在木头上的那一位
周五 生命2-2
脱离律法的咒诅
十三节下半说,『凡挂在木头上的,都是被咒诅的。』这话乃是引自申命记二十一章二十三节。咒诅的起源是人的罪。在亚当犯罪之后,神说,『地必因你的缘故受咒诅;…长出荆棘。』(创三17~18。)地长出荆棘,乃是咒诅的记号。亚当犯罪就把我们众人带到咒诅之下,但咒诅还没有正式形成,直到摩西颁赐律法。律法定罪我们,使咒诅成为正式的。所以,咒诅可说是借着律法实施的。
当时以色列人并不领悟神颁布律法,不是要他们遵守,乃是要借着律法,暴露他们堕落的光景。他们想要遵守律法,就落到律法的咒诅之下。(申二七15~26。)以色列人的天性是堕落的,必然无力遵行律法;因此,他们就在律法下受咒诅。我们若想要守律法,就落在肉体里,自然而然就来到咒诅之下;凡以行律法为本的,都在咒诅之下。(加三10。)我们不该试图守律法,反该感谢律法暴露我们,然后再向律法道别。我们应当离开律法,到基督那里,到十字架那里。
倪弟兄有一次与一位七十多岁的弟兄谈论脱离律法的事。倪弟兄问那弟兄何时脱离律法?他说,『五十年前。』他还说,『当我看见自己已经脱离了律法的那天,真是在地如同在天。在那之前,我虽然得救多年,仍然尽自己的力量要讨神的喜欢;然而越是这样尽力,就越失败。我认为神是宇宙中最大的要求者,但我发现就连祂最小的要求,我也不能履行。直到有一天我读到罗马七章,亮光忽然临到我,我看见主不只已经救我脱离罪,也已经救我脱离了律法。我惊奇得跳起来说,「主阿!你真的不再对我作任何要求了么?那么我就不需要再为你作什么了!」』虽然基督的十字架已对付罪,释放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,但今天许多人仍受罪的困扰多年。其实,要先脱离律法才能脱离罪。没有罗马七章的脱离律法,就没有六章的脱离罪。
神的估价与人的守律法
神对人只有一种估价,就是死。所以神不叫人改良或作好,因为我们根本不能。但因为我们不认识这事,还以为自己能这样能那样。有时,一个三、四岁的孩子因家里来了客人,特别吵闹,父母就告诉他说不要吵。连这样小的孩子也会立志说,『妈妈那样爱我,我实在不对,以后再不要惹妈妈生气了。』有的姊妹在家里照顾孩子,有时发脾气打了小孩,等回到房间,就后悔定意说,以后不再发脾气,要忍耐教导他。其实,这样的立志、定规,都是律法。我们靠着自己想讨神喜悦,也是守律法。我们信主之后,有的可能立了律法,早晨五点半起来,读五章圣经,等定规好了,就跪下祷告,求神来成全。有的说我是个基督徒,怎能不探望呢?就定规要每周出去探望,每次至少探望两个人。不光圣经里的命令是律法,连我们的盼望、定规、立志过那一种的生活,也全都是律法。
我们需要明白神对人的估价,知道自己是在肉体里的人,不能得神的喜悦。(罗八8。)我们才能脱离律法。我们不是祷告求神帮助我们来成全律法。神乃是要我们向律法死,祂在我们里面才有地位,能掌权、运行,带我们过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