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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大项顶替基督的事物之第三项 - 律法
撒但利用神所给人的律法,顶替基督。旧约圣经有一大部分是律法;神给人律法,目的是要用律法显明人,给人看见人是败坏的,人不能遵守律法,不能答应神的要求,不能满足神的公义。这是神的用意。那知撒但利用律法,叫人遵守律法,把人捆住。加拉太书就是说到律法怎样给撒但利用,叫人远离基督。在二章十九至二十节,保罗说,『我借着律法,已经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着。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;现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;并且我如今在肉身里所活的生命,是我在神儿子的信里,与祂联结所活的,祂是爱我,为我舍了自己。』保罗在此声明,他借着律法,已经向律法死了,他和律法没有关系。他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现在活着的不再是他,乃是基督在他里面活着。保罗的目标不是律法,乃是基督。然而,撒但却利用律法,设下圈套,叫人远离基督。
关于这点,或许有人要问,旧约的律法如何应用到今日?事实上,现今的基督徒并不怎么注意旧约的律法,但在他们里面,都有他们自己的律法。每一个人,甚至每一个基督徒,他们心中多多少少都存在着一些自己的律法。可能你远离主时并没有什么律法,等到你复兴起来,要追求主,你就开始自己立法了。立法委员是你自己,立法院也是你自己;你开始为自己立法。譬如,从前你是个很急躁的人,你就先立第一条律法,性情要温柔,第二要谦卑,第三要慈良,第四要慢条斯理。于是从那天起,你就开始在那里遵守你的律法。你不仅是立法委员,你还是司法、行政长官在执行律法。当你远离主时,你可以马马虎虎没有律法,然而你一旦复兴起来,你就开始有律法。这种情形也是撒但一个很厉害的诡计。
这里的意思,不是要你作个马虎的基督徒,而是要你知道,每一次主的恩典临到你身上,你的心转向主的时候,你都要提防这一个,提防为自己立律法。不要向律法活着。当撒但对你说,从今天起,你要作好,要像个基督徒的样子,你就要对撒但说,『我不愿像你那样,我也不愿像我自己的样子,所以我根本不立律法,我向律法死了。我是向基督活着,我不管温柔不温柔,基督要我大喊,我就大喊;基督要我向你发脾气,我就向你发脾气。我只管基督,不管律法。』不要以为这形容太过。撒但是无所不用其极,无孔不入的。无论神给人什么东西,他都能利用;神给人吃的、穿的,甚至是神给人的圣经、律法,都能被他利用。他利用一切,作成网罗,让人很难脱离。
摘自「经历基督作众圣徒的份」之第七篇 — 慎防六项顶替基督的事物(五十三),李弟兄著,于一九六七年三月一日上午讲于台北(大专特会),引用源于福音书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