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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篇 如何积极进入配搭
要容忍不同
林前十二章说到,“身体原不是一个肢体,乃是许多肢体。……若全身是眼,听觉在那里?若全身是听觉,嗅觉在那里?但如今神照着自己的意思,把肢体俱各安置在身体上了。若都是一个肢体,身体在那里?”(12~27)如果我们在灵里读这一段论到基督身体的话,就会看见保罗主要的意思,乃是不要盼望每个肢体都一样;不要盼望个个肢体都是眼,或都是手,或都是头。哪里都是眼?都是手?都是头?换句话说,就是不要要求人人都一致,这是配搭上很大很大的难处。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X-Y-Z 座标;如果我们用自己的座标来衡量别人,肯定会有相当的差距。更何况我们个人的座标并不是绝对、标准的座标!我们都要知道,绝对、标准的座标乃是主耶稣、圣经。
在我们亚当的性格里有一个难处,就是不能容忍不同。“不同”乃是一件很痛苦的事。配搭与婚姻很相似,所以我们常用婚姻作比喻,其实婚姻生活一大部分就是容忍不同。神造每个人,原本就不一样,不能要求人人都一样,所以需要容忍不同。马可九章四十节说,“不抵挡我们的,就是帮助我们的。”换句话说,只要不抵挡我们,就是帮助我们,所以不用要求都和我们一样。然而马太十二章三十节说,“不与我相和的,就是敌我的;不同我收聚的,就是分散的。”这话好象很狭窄,一定要和我们完全是一,不然就是敌人。这两处经节的讲法好象相互矛盾,但注解说,这两处经节并不抵触,二者都是出自奴仆救主的口,且可视为格言。
在目标上同心合一,在作法上包容不同
马可九章说到,在实行上外面的一致,我们应当包容不同的信徒;也就是说,作法上与我们不同或是形式、方式不一样,这无关紧要,并不一定要一致。比如有人是早上洗澡,有人是晚上洗澡;有人是喜欢开窗睡觉,有人是喜欢关窗睡觉,这是外面的作法,不需要一致。马太十二章是说到,在目标上里面的合一,我们应当严格地要求一致;也就是说,如果我们的目标不一样,就是负不同的轭,好比两头牛在一起负轭,就一定要同负一轭,不能负不同的轭。所以,目标不能不一样,但作法不一定要一致。我们需要把这二节经文的用法理清楚。
但问题是我们常把这两节混在一起,走极端的路。有的人认为,我们应该海纳百川、五湖四海皆兄弟,所以目标不一致的也可以拉进来。另有人认为,我们应该一统天下,连实行、作法也要一致。如果什么都要一致,就会产生配搭的难处。所以,我们无论是同工或是书房里配搭的弟兄姊妹都要谨慎,切莫要求别人的作法都跟你一样;你一要求别人都跟你一样,就会出问题。反之,我们要学习容忍那些作法不同的人。我们乃是在目标上要求一致,但在作法上需要给人有自由、有空间。如果我们能守住这个原则,就不会有太多的难处。但是要守住这个原则,心就要被扩大。作长老的,如果心不被扩大,就很危险,很容易排挤异己,甚至以为作法稍有不同,就是不同心。
余弟兄关于如何配搭的交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