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精选信息】要得着基督,须经历基督作生命

在腓立比三章十二节,保罗说,『这不是说,我已经得着了,或已经完全了,我乃是竭力追求,或者可以取得基督耶稣所以取得我的。』保罗不认为他已经得着了,已经完全了,他乃是竭力追求,或者可以取得基督耶稣所以取得他的。这意思是,基督耶稣已经得着保罗了,基督得着他有一个目的,就是要他得着基督。虽然基督已经得着保罗,但是保罗还不够得着基督。换句话说,就是他已经信主,接受主,但他实际得着主、实际经历主,还不够多。他仍需要竭力追求,以取得基督耶稣所以取得他的。


所以,保罗接着说,『弟兄们,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取得了,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记背后,努力面前的,向着标竿竭力追求,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,召我向上去得的奖赏。』这里的标竿和奖赏,都是基督自己。保罗要竭力追求,以主作他的标竿、目标,并得着主作他的奖赏。


现在,我们要如何得着基督呢?有的人可能会说,照这些经文看,就是要认识基督。那怎样认识基督,才是得着基督呢?当我在主面前考虑时,主的灵在我里面引导我,不要讲太多的道理,因为今天大多数人所需要的,不是道理,乃是经历。在这里我要简单的指出,我们要得着基督,就必须经历祂作生命。祂乃是我们的粮食,是我们生命的粮。我们越吃祂,越在生活中经历祂作生命,我们就越得着祂。


摘自「经历基督作众圣徒的份」之第六篇,李弟兄著,引用源于福音书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