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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献是得胜生命所作的头一件事。本来奉献是在一个人得救之后就该作的,但是许多人虽然得救了,并没有奉献,所以在过得胜的关之后,奉献就是必需的。又有的人在得救的时候,已经奉献给主了,但因多年来起起跌跌,有些不行了,所以也需要奉献。我不敢说奉献是在得胜之后的头一件事,或者头一个表示。我只敢说,奉献是因主替我死,主替我活,所以奉献是得胜生命所作的头一件事。
有人说,奉献是在得胜之前必须作的事,必须奉献了才能得胜。但是罗马六章十三节说,『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兵器;倒要像从死人中活过来的人,将自己献给神。』可见奉献是在得胜生命之后。在这里有顶明显的一件事,人若没有死而复活,就不能奉献。是已经死,已经复活的人才能奉献。这几天我一直讲与主同钉十字架,一直讲主是活在我们里面。我们是与主同死同活的人了。所以,凭罗马六章十三节,就看见一个基督徒是在得了得胜生命之后才奉献的。你如果没有得着得胜的生命,你就不能奉献。你就是奉献,神也不要。因为神不要属乎亚当、属乎死亡的。
如果你没有得着得胜的生命,就是奉献了,也是靠不住的。今天奉献,明天就忘了。今天在神面前许愿了,对神说,愿意替神作这个,作那个,明天又忘了。有一位西教士,去过开西聚会七次。她说,每年赴开西聚会,好像表的发条松了,去把它卷一卷。一年卷一次,年年要去卷。许多基督徒是这样,去的时候,在神的面前,应许一大堆,等到回来,一起都忘记了。这就是说,我们不能奉献,我们没有力量奉献。
如果我们没有得胜的生命,就是你要奉献,神也不要。因为你所有的东西,不过是在亚当里的,是死的,所以神不要。没有得救的人的钱,不只我谢却不要,神也不要。只有从主来的,才能奉献给主。出乎自己的,是不能奉献给主的。
摘自「奉献带进新的复兴」(八),倪弟兄著,引用源于福音书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