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精选信息】汪佩真姊妹拾遺(一)

【要做對的人】
 
神要你做一個對的人,遠超過要你做一件對的事,人的靈不對,即使做了對的事,也不蒙神的悅納。錯的人雖然做了許多對的事,那還是沒有價值的。事可能做錯,但必須保持靈裡的和諧。
 
 
【強調靈必須對】
 
有一次,一位弟兄在接頭事務問題上,被她摸到弟兄的靈不對。她就很直地責備說:弟兄,今天你是什麼靈?問題不在於你把事情辦得怎樣?你的靈錯了,光是把事情做對了,有什麼用?這位弟兄當時有點不服氣,避目不看她。可是她已覺察到了,就非常嚴肅地對他說:把眼睛看著我,弟兄阿!沒有一個不對的靈能夠做對的事!一個錯誤的靈,怎能事奉一位真實的神呢?當時她的炯炯發亮的眼睛盯著他,使他只有在深處服了下來。
 

親愛的弟兄姐妹,

這篇摘錄內含極寶貴基督徒生活、召會生活以及事奉主的屬靈原則,值得弟兄姐妹耐心看完及在主面前好好消化!

註一:李弟兄經由汪佩真姐妹傳福音清楚得救並絕對奉獻。

"汪佩真姐妹在杭州基督教弘道女子中學讀書時,聽見福音而相信耶穌,並瞞著父母受浸且加入浸信會。後於一九一八年因余慈度主領的奮興會而受感,立志全身心奉獻,守獨身傳福音。此後,她不顧父母的反對,堅持退婚並離家出走到南京就讀金陵女子神學院。而她在一九二一年,從神學院畢業後,就開始到中國各省講道。她的傳講很有能力,廣受歡迎,許多公會都邀請她主領聚會,號稱中國的女司布真。一九二五年四月,汪佩真應邀到煙臺講道。當她到煙臺後,就在南浸信會禮拜堂講《出埃及記》脫離法老轄制的信息。當時,李弟兄參加她的聚會,就被主抓住,真正得救並轉向主。時年,李弟兄十九歲,對自己前途雄心萬丈,然而這日,一切都改變了。他在返家途中,向神禱告,不願再受世界霸佔,而要不惜任何代價,將自己一生奉獻給主。"

註二:汪佩真於一九五六年被捕入獄,至一九六六年約七十歲時離世於勞改農場。與她同期的同工,許多也被判多年的監禁和勞改,有的晚年仍不忘傳揚福音。正如聖經上說: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,當跑的賽程我已經跑盡了,當守的信仰我已經守住了(提後書四7


我要做一個在撒但面前被它知名的人﹐好像保羅那樣(參使徒行傳十九15)。要讓撒但知道﹐我汪佩真是只要主的﹗為了主﹐在事奉的道路上﹐天塌下來我也不怕。” 

- 汪佩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