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精选信息】為著神權益的禱告


神權益的屬靈意義,就是基督自己。這指明無論我們為誰禱告,我們的禱告必須對準基督,就是神的權益。我們需要為聖徒禱告,但我們的禱告不該對準他們。一面我們為他們禱告,另一面我們是因著神的權益為他們禱告。倘若我們的禱告只對準我們所代禱的人,這會帶進仇敵的攻擊。這是屬靈爭戰中的屬靈戰略。



我們需要記得,禱告與三方有關:我們、神和撒但。有時我們為某人禱告,撒但就來攻擊他,使他的情形變得更糟。這原因是我們的權益在於那人,不在於神的經綸。無論我們為誰禱告,我們的禱告都該對準神的基督,就是神在祂經綸中的權益。



要正確的禱告,我們必須在主耶穌的名裏向神禱告,(約十六24,)對準神為著祂經綸的權益。我說『在主耶穌的名裏』這辭,意思不是指任何傳統形式的禱告。在耶穌的名裏禱告,就是為著神在地上的權益禱告;神在地上的權益,就是基督作神給我們的分,作神的國,並作神的居所。我們的禱告該全然為著神的權益,以完成神的經綸。


摘自列王記生命讀經第六篇,李弟兄著,水流職事站出版